中新網鹽城12月18日電 (谷華 吳加全)江蘇大豐一飯店為節省經營成本,竟然私自搭線,免費用了8年的電,而8年中都是隔壁鄰居替他付的電費。18日,大豐法院判決飯店老闆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王偉與伍成在大豐一鄉鎮分別經營飯店和浴室。為了減少飯店經營成本,王偉打起了用電的主意,2006年12月的一天,他偷偷搭接了一根電線。此後將近8年的時間里,王偉的飯店一直用“免費”的電,暗自高興的他沒想到的是,這些電費都記在了鄰居伍成的戶頭上。
  因經營浴室耗電較多,雖然自2006年年底起電費較以前有所增加,但伍成對此也一直未在意。2014年7月,妻子讓伍成去電力部門繳電費,並查詢電費升高的原因。工作人員確認電錶數沒問題,伍成順便瞭解了左鄰右舍的用電消費,不由心中泛起嘀咕。回到家後,伍成將所有用電設施處於斷電狀態,他吃驚地看到自家的電錶仍在飛轉。懷疑有人偷電,伍成隨後報警,很快,鄰居王偉偷電東窗事發。
  王偉在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其盜竊電力的犯罪事實。經測算,自2006年12月至2014年6月間,王偉從伍成家中盜竊電力總計6127度,合計價值人民幣5286.04元。後王偉主動賠償被害人伍成損失人民幣5000元,並得到伍成的諒解。
  大豐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偉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其刑罰。(文中人名為化名)  (原標題:飯店老闆盜電搭錯線 “免費”用鄰居電8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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