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放:外地來沈的邢某借考研機構之名,以“保過”吸引考生參加培訓。所謂“保過”是借助作弊器材進行作弊,今年6月,邢某涉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被批捕。
  首次報道題目:《以“保過”為名教考生作弊 男子持81部作弊器被批捕》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湯洋)將2~3萬元的“學費”交給“王老師”,併到指定地點參加考研考前培訓。沒想到“考前培訓”就是向考生髮放作弊器材及傳授使用方法。
  昨日,記者從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瞭解到,邢某被認定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邢某今年32歲,遼寧凌源人,大學文化,沒有職業,曾有偽造事業單位印章前科。
  檢察機關指控,2013年12月,邢某在大東區某寫字間,通過互聯網購買用於竊聽的專用器材後,提供考生在今年1月舉行的全國研究生統一考試中作弊使用,從中謀取非法利益。經鑒定,邢某購買並使用的器材為竊聽專用器材。
  邢某稱,他是在電話里和對方談價錢以及交款方式。在今年1月的研究生考試中,他共傳了10多個答案。
  邢某接收信號的機器和考試答案是分別花100多元和5000元,從“乾我們這行的QQ群里買的”。
  大東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審理此案認為,邢某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損害國家考試的公平秩序,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罪。邢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邢某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仍不思悔改,再次實施犯罪,可酌情從重處罰,
  今年7月,大東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一審判邢某犯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依法追繳邢某違法所得4萬元,上繳國庫。
  (原標題:非法使用竊聽器材 男子獲刑六個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qronkrjahauz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